关于举办2021年“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30 点击数:

挑战杯


2021年“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和激励学生勇于创新,发现和培养有作为、有潜力的学术科技优秀人才,同时为河北省和全国“挑战杯”竞赛选拔作品,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方案

竞赛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4月

参赛对象

本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竞赛方式

学院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

评选方式:

学院负责本学院预赛并确定作品参加全校竞赛;校级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资格审查、校级复赛和校级决赛,并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挑战杯”河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实施步骤


(一)学院组织申报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

学院及时按照通知文件安排部署,建立本学院竞赛组委会和评委会,组织学生确定选题、撰写作品、修改完善,并举行院级竞赛,上报参加校赛作品名单。

(二)校级复赛阶段(2021年2月—2021年3月):

由校级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决赛路演答辩。

(三)校级决赛阶段(2021年3月下旬):

举行校级决赛路演答辩,并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参赛作品、作品申报书以及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压缩包标注某某学院挑战杯作品,发至邮箱3291643510@qq.com。作品要求采用word格式,正文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四号字、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8磅、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页面设置为A4纸张。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I、II两类:I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II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需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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