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旅游学院|国家资助政策简介

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地理与旅游学院

国家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资助政策,是深深地关怀,消除有需求的学生心中的阴影,重拾信心与乐观;是温暖的呵护,让有需求的学生不再对生活有所顾虑,能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国家资助就像春雨,滋润了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那干涸的心田,让其充满活力,健康成长。

基本政策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8.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创新工作形式

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电子载体,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要认真做好资助政策工作。利用校园广播、网站、宣传橱窗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的内容、方式及相应的办理程序。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同时,各班级认真学习资助政策,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扎实开展资助政策的宣传,并主动报送相关会议记录,宣传结果。

丰富活动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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